承揽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与甲方业务相关之人力搬运、货物装卸外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凡甲方货物运输或仓储作业流程中所需的随车或其他的人力搬运、装卸和配合起重工人作业均为本合同业务范围,由乙方以大包干方式承揽。
第二条、装车 ¥ /每车,卸车 ¥ /每车,其它
第三条、甲乙双方于每月 日进行结算,乙方当月费用在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后,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当月款项。
第四条、进行装车作业时,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交装车计划、装车作业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并严格执行,同时与甲方仓库保管员和现场监装人员密切配合。由于乙方违反装车作业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人员组织不利、野蛮作业或不与甲方仓库保管员和现场监装人员配合,延误货物装车的,每次罚款 500 元。
第五条、乙方装、卸货时,需采取有利于货物安全的方式,在执行装车作业时,要按装车作业计划和现场监装人员的要求进行码放,并做好封闭、苫、捆、绑、扎等防护措施。
第六条、乙方及其人员虽非甲方员工,与甲方不存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但为完成本合同承揽任务,乙方同意其人员于装、卸货时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6.1.衣冠端正,每日保持个人卫生,上班配戴乙方工作牌。
6.2.装卸工内指定一名队长,由其全权负责装卸工作。
6.3.工作时间内,严禁吸烟(特别是在车箱内和库房区域)、喝酒、赌博及争执斗殴,干扰他人正常工作,违者罚款100元/次。
6.4.现场装、卸货时,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果出现不配合其工作的现象,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5.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工作现场中产生的垃圾应立即清理干净;
6.6.不随意躺、坐在甲方办公桌,甲方工作人员正当合理的要求必须服从,不得与其争执,甚至斗殴,违者罚款100元/次。
6.7.不在甲方仓库大门口以纸皮或托盘睡觉而影响甲方公司形象;
6.8.装卸人员由其队长负责,每日必须对甲方库房区域(库内、平台、装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消极怠工行为一经发现处100元/次罚款。
6.9.严禁开箱,窃物。一经发现除赔偿所有损失外,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10.乙方必须以积极完成甲方工作为重而进行协调安排工作,不得以个人情绪随意调离现场装卸工作人员而影响到甲方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乙方承诺按照以下装卸作业规范完成装卸任务:
7.1.装卸货时须认真检查每一箱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潮湿、包装是否受污染等现象,发现异常须即时知会甲方仓库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7.2.取放托板时,必须符合定置管理的要求(库房有放置托板区域,要按照每个托板的大小放置),作业完成后,乙方必须立即将余下的托盘整理归位.不得随意堆放在仓库内或卸货平台上.
7.3.装卸货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有扔、抛、摔等野蛮动作,必须确保外包装完整无损。如果因此而出现破损除按客户的要求进行赔偿外,另每箱罚款50-100元。
7.4.现场装卸货时,严禁踩踏外包装箱。若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罚款50-100元。
7.5.装卸货时,严禁将货物倒置,尽量将货物标签向外,以便卸货时容易区分。
7.6.装卸货时必须按装卸货物标准进行堆叠作业:所有货物必须做到长不压短,重不押轻,外箱不得超出托盘边缘。
7.7.货物装卸时严禁任何人在货物外包装上乱写乱画,甚至撕毁外包装标识。若因此造成甲方客户投诉者,乙方除赔偿相应损失外,另处以罚款50元。
7.8.利用叉车等进行装卸货时,必须小心仔细,严禁撞坏货物.若由于乙方过错撞坏货物者,乙方除承担相应货物损失外另处以罚款50元,撞坏货物不报者,除承担相应货物损失外另处以罚款200元。
7.9 在用卡板运货,货物码放较高不稳定时,货物上部应捆扎带子(注意应先检查捆扎带是否结实)以防货物歪倒散落。
7.10 甲方对装卸货的其他作业要求。
第八条、乙方需保证甲方来车装、卸货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同一车货物,经甲方催促 次内仍未装/卸货的,甲方有权扣除该车装/卸货费 ¥ ;因乙方拖延造成甲方营运损失时,甲方有权扣除该车装/卸货费 ¥ ,不足部分,乙方补足。
第九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承揽服务时用工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
9.1.乙方自行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作业,自行负责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包括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因作业造成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乙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9.2.本合同为承揽合同,乙方按甲方的要求适时适量的提供人力搬运、装卸及随车等作业人员,甲方与乙方及乙方所提供的装卸及作业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及乙方所提供之人员因工伤亡甲方不存在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条、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短缺、变质或设施损毁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实际损失。乙方同意赔偿款从装车费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工作人员确认并签字:
我方系乙方( )雇佣,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我方在甲方处作业时发生的任何人身、财产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确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后附身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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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后附身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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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出修改及关键利益风险点的说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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