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因乙方个人原因,根据乙方申请,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已诚恳告知本人购买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各项好处,但乙方自愿放弃购买。乙方已知悉并自愿放弃参保、缴纳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风险,乙方愿意承担因未购买社会保险、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也同意免除甲方因未购买社保、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补偿等各项赔偿义务。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不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甲方将不再乙方工资里扣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部分费用。由于乙方申请自愿不在甲方处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确认并同意,在乙方领取的工资内,已包含有甲方给予的相关补贴,不再另外补贴。
三、乙方及其家属,日后均不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提出关于购买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投诉、举报、抗辩、控告、法律仲裁或诉讼主张。
四、无论是乙方在职期间还是离职后,如乙方要求甲方补缴社保,或者政府机关要求补缴社保,则乙方需退还已从甲方处领取的全部社会保险补贴,并承担补缴社保中的个人社保费用。同时,对在补办社保保险中社保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全部由乙方负担。对按照规定能够补办的社保项目,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费用后,按照规定为乙方补办社保。乙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还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补办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对因不能补办社保项目所导致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乙方未在甲方购买社保而导致的法律风险与损失,包括工伤待遇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项目,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亦不得主张经济补偿金。
六、本协议将作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取代《劳动合同》中相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约定条款。
七、乙方充分了解本声明性质,纯属本人真实意愿,不存在被隐瞒、被欺诈或被胁迫的情况。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日期:
2 页 / 18.00KB / 2022-10-25 10:54:36 上传
标注出修改及关键利益风险点的说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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