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报销差旅费的员工。
第三条 出差管理
1、出差旅费分交通费、膳宿费用及特别费用三项:
A、交通费是指飞机、火车、汽车、公共汽车等费用,除了以上常规方式,其它特殊交通方式需经审批。
B、膳宿费是指膳食费及宿费。
C、特别费用是指因公交付邮电或者招待费等。
2、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向部门同事口头报告,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单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公交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给经理审核批准。
B、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C、出差人返回后 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如未事先预支款项,可于出差回来后,备齐好发票如实报销。
第四条 差旅费标准
1、住宿费用: 省内一线城市上限 元/日, 省内其它地方上限 /日,除 省外国内一级城市上限 元/日;除 省外国内二级城市以及其它地方上限 元/日,国内一二线城市伙食 /餐,原则上不超过 元/餐,或者不超过 元/天;三四线城市伙食 /餐,超出部分自费承担。
2、交通费:以核准的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和摩托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3、话费:香港、澳门出差话费补贴 元(除Skype、阿里通外)有效;国内出差每天补贴 元。
第五条 补充事项
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要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报销时须单独填报,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另宴请客户,人均费用不得超过 元/人,超出部分自费。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2、原则上 内外出工作无住宿费补助,交通费依票据实报。
3、出差工厂,请在工厂食堂用餐,不能申请餐饮补贴。禁止公司员工直接接受工厂宴请,否则以贿赂惩罚。错过工厂食堂餐饮者,按照餐饮补贴实报实销,上限 元/顿。
4、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 。经发现 。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 。
7、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8、出差途中,不得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
注:报销票据以实际发票为准,对于收据可以由其它发票替补。没有发票者不予报销。
拟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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